陈 俊成(Chen Jun-cheng)
台湾律师
2002年6月私立东吴大学法律系毕业,2006年通过台湾律师考试 ,随即从事律师工作迄今,处理过为数不少的各类民事、刑事、行政争讼及企業法律顾问咨询案件,并于2011年7月进入黑田外国法律律师事务所服务。执业以来秉持同理心与专业服务客户群,并持续自我期许精益求精。
主要经办案件
- 代理客户请求台湾新北市的机关除去所有权妨害
代理客户排除政府机关侵害人民土地事件 - 代理台湾台北市政府办理停车场争议
- 代理客户告诉违反银行法事件
代理客户提出告诉及使违反银行法的被告定罪 - 代理A房屋中介公司求偿服务报酬
- 代理B媒体及记者答辩妨害名誉求偿
代理客户抗辩新闻报导中并没有妨碍名誉的事实 - 代理客户向C知名电器零售商请求工伤补偿及劳资纠纷
代理客户取得工伤补偿及劳资权益 - 代理客户向D知名银行请求损害赔偿
代理客户取得金钱信托上的权益
职历
- 2007年~2008年 兆声国际法律事务所律师
- 2008年~2009年 通律法律事务所律師
- 2009年~2010年 华亚协和法律事务所律师
- 2010年~2011年 维铎国际法律事务所律师
- 2011年~现在 黑田法律事务所(黑田日本外国法事务律师事务所律师)台湾律师
学历
- 2002年 私立东吴大学法律系
- 2014年 私立东吴大学法律研究所
资格
- 2006年 通过台湾律师考试
- 2008年 台北律师公会注册(未在日本注册)
语言
- 中文、台语、英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