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 俊成(Chen Jun-cheng)

台湾律师

2002年6月私立东吴大学法律系毕业,2006年通过台湾律师考试 ,随即从事律师工作迄今,处理过为数不少的各类民事、刑事、行政争讼及企業法律顾问咨询案件,并于2011年7月进入黑田外国法律律师事务所服务。执业以来秉持同理心与专业服务客户群,并持续自我期许精益求精。

主要经办案件

  • 代理客户请求台湾新北市的机关除去所有权妨害
    代理客户排除政府机关侵害人民土地事件
  • 代理台湾台北市政府办理停车场争议
  • 代理客户告诉违反银行法事件
    代理客户提出告诉及使违反银行法的被告定罪
  • 代理A房屋中介公司求偿服务报酬
  • 代理B媒体及记者答辩妨害名誉求偿 
    代理客户抗辩新闻报导中并没有妨碍名誉的事实
  • 代理客户向C知名电器零售商请求工伤补偿及劳资纠纷 
    代理客户取得工伤补偿及劳资权益
  • 代理客户向D知名银行请求损害赔偿 
    代理客户取得金钱信托上的权益

职历

  • 2007年~2008年 兆声国际法律事务所律师
  • 2008年~2009年 通律法律事务所律師
  • 2009年~2010年 华亚协和法律事务所律师
  • 2010年~2011年 维铎国际法律事务所律师
  • 2011年~现在 黑田法律事务所(黑田日本外国法事务律师事务所律师)台湾律师

学历

  • 2002年 私立东吴大学法律系
  • 2014年 私立东吴大学法律研究所

资格

  • 2006年 通过台湾律师考试
  • 2008年 台北律师公会注册(未在日本注册)

语言

  • 中文、台语、英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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